李星濤:
李星濤,1968年12月出生,浙江溫州永嘉人,高級經濟師,原野集團董事長,浙江省第十二屆、十三屆人大代表,溫州市第十屆、十一屆政協常委,浙江省勞模,溫州市工商聯副主席,溫州市第九屆、十屆科協常委,溫州市花卉行業協會會長,中國綠色碳基金溫州專項理事。
個人履歷:
李星濤于1989年進入浙江林學院就讀,1992年畢業進入浙江東方集團公司工作,1993年擔任浙江東方集團銷售公司副總經理,2002年擔任浙江東方集團企業改制領導小組成員,2004年籌建永嘉縣原野園林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成立原野農業集團,集團注冊資金1.16億元。
所獲榮譽:
2022年03月 擔任溫州溫州建筑文化研究會第二屆副會長
2021年12月 提出的《關于開啟溫州國際濕地城市建設的方案》被評為溫州市政協優秀提案
2021年12月 擔任溫州市工商聯(總商會)第十三屆執委會副主席
2021年11月 擔任永嘉縣工商業聯合會(總商會)第十二屆執委會副主席
2021年11月 擔任浙江省風景園林學會第七屆理事會理事
2021年01月 評為"政協永嘉縣委員會”2020年度優秀委員
2020年12月 擔任浙江省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
2020年12月 被聘為"溫州市水利局水利發展”顧問
2020年12月 被聘為“溫州市旅游發展智庫”專家
2020年11月 被聘為“溫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風監督員
2020年10月 評為“永嘉功勛企業家”稱號
2020年04月 評為2019年度溫州市新時代“兩個健康”先行區創建工作先進個人
2019年04月 榮獲“2019年浙江省勞動模范”稱號
2019年01月 提出的《關于實現鄉村振興有效途徑的建議》榮獲省人大代表優秀建議
2019年01月 榮獲2018年度市政協“優秀委員”榮譽
2018年12月 榮獲國家“光彩事業國土綠化貢獻獎”
2018年11月 榮獲“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和美麗浙江建設突出貢獻個人
2018年08月 榮獲“2017年度溫州市經濟轉型發展先進個人”
2018年01月 榮獲浙江省人大優秀履職代表
2017年12月 提出的《關于更好推進我市“大建大美”的提案》被評為溫州市政協優秀提案
2017年07月 評為《政情民意中間站》熱心參與獎
2017年02月 榮獲“2016年度永嘉縣優秀企業家”稱號
2016年02月 榮獲“2015年度永嘉縣杰出企業家”稱號
2016年02月 榮獲“溫州市優秀政協委員”稱號
2016年02月 榮獲“世界溫商百名風云人物——十大創新人物”稱號
2016年02月 發表的《支持和引導發展一產融合三產》被評為“2015年度溫州市政協系統優秀社情民意信息”
2016年01月 榮獲“溫州市代表在線優秀評論員”稱號
2015年11月 榮獲“溫州十大創業創新領軍人物”稱號
2015年05月 帶領的《楠溪江生態景觀樹種產業化開發項目組》獲“省工人先鋒號”
2015年01月 所提的《關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的若干建議》獲“優秀省人大代表建議”
2014年11月 榮獲“溫州市十大最美企業家榮譽”稱號
2014年11月 榮獲“溫州市第四屆優秀社會主義建設者”稱號
2014年01月 榮獲“溫州經濟十大年度人物”
2013年11月 擔任“溫州市勞動模范協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為理事”
2013年11月 獲得“2013年度百名黨外人士建功工程示范獎”
2013年05月 獲得“浙江省科技興林獎”
2013年04月 榮獲“溫州市勞動模范榮譽”稱號
2013年03月 擔任“溫州教育系統行風監督員”
2012年12月 擔任“市住建委政風行風監督員”
2012年03月 獲得“2011年度溫州市工商聯系統參政議政成果獎”
2012年01月 榮獲“溫州市農業科技先進工作者”稱號
2009年01月 榮獲“永嘉縣第二屆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稱號
2007年10月 榮獲“2006年度浙江十大花木經紀人”稱號